“一把手”任前先考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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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不及格将不得任命。近日,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市政府组成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悉,此次亳州市部门“一把手”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应到31人,实到28人。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缺席考试的政府部门组成人员如不进行补考将不得任命。
据了解,进行政府组成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任免权,督促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有积极意义。 (朱明光 本报见习记者 李志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