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乡政府卖办公楼还吃喝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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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3:15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明光市司巷乡群众日前反映,这个乡为了偿还吃喝招待款,先后卖掉政府办公楼、电影院和乡广播站,并侵占敬老院办公长达9年。随后,这个乡政府又以建新办公楼为名,违法征用农田,转手高价出售牟利。 群众:乡政府“卖一处吃一处”
司巷乡群众日前反映说,1991年,国家下拨赈灾专款为司巷乡修建敬老院。但乡政府居然把原来的办公楼卖了,并于1997年侵占敬老院,把住在里面的10多位五保老人赶到了米厂。 司巷乡是一个贫困乡,乡政府原办公楼建于1985年,上下两层共计18间。当时在乡政府工作的负责人日前说,变卖办公楼主要出于以下原因:一是原办公楼门口是市场和停车场,周围环境十分嘈杂;二是决定卖办公楼后重建;三是原办公楼是集资建设,还有少部分集资款需要归还等。 但当地群众反映,乡政府变卖办公楼主要是为了偿还吃喝债,他们是“卖一处吃一处”。 酒店老板:领导一来我就把菜藏起来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司巷乡仅1995年至2000年,支付的吃喝招待款达48万多元,有的至今仍未还清。 “1998年前,乡政府每年在我家的吃喝款都有四五万元,大多赊欠,他们卖房子后还了一部分账。”该乡一家酒店老板说,“向他们要账太难,换了领导就不认账,要的钱还没送礼花的多。我家现在坚决不接待乡干部,他们到酒店我就把菜藏起来,说没有菜。” 现任司巷乡党委书记李昌义说:“原乡政府办公楼共卖了25.9万元,卖房款除用于征地、建校外,有一部分的确是还了招待费。” 乡党委书记:卖楼卖地是不得已 据群众反映,1998年5月,司巷乡以新建办公楼为名,征用了16亩多农田,至今还没有建设。《土地法》规定,征用农民土地三年内没有使用的应归还,但乡政府却将土地转手倒卖了,并按每亩2000至4000元不等,给予农民补偿。 村民李丙柏说:“乡政府把征来的土地转手卖给别人盖门面房,每亩售价高达8万多元。我们想收回土地,但政府置之不理。后来才知道,乡里征地根本没得到上级批准。” 据了解,乡里卖地款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和保证基层运转。李昌义说:“上级每年下拨的财政转移支付有限,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卖楼、卖地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最新消息显示,司巷乡政府已从4月16日开始搬出敬老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