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霉月饼毒翻70余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4: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为庆祝中秋佳节,学校给学生发了2个月饼,谁知吃了霉变月饼的70余名学生因食物中毒全部住进了医院。由于月饼生产商、销售商相互推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和受害学生联手提起诉讼,要求得到相应赔偿。昨日,此案审结,生产商、销售商统统赔了钱。

  2005年9月18日下午,酉阳县泔溪镇虎台中学初一(1)班为庆祝中秋佳节,给每个学生发了两个月饼,食用后,有70余名学生先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当地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调查表明,这批月饼系学校从个体工商户陈茂宣处购进,而陈所售月饼又是在冉小英处购进,由个体工商户谢德彪生产,其包装使用的纸张防潮性能差,亦未标注保质期,加之冉购进后存放不当,月饼已经霉变。

  从事发当晚学生入院,到最后一名学生康复出院,前后共2个多月,泔溪中学为此支付了各种费用共计60862.79元。由于学校与涉嫌肇事的三方责任人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同年11月30日,该及受害学生向酉阳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冉、陈、谢3人连带赔偿所受损失。2006年2月23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三被告相互推诿责任,拒绝赔偿。由于各方分歧巨大,当日未达成调解协议。

  经过长达1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冉小英、陈茂宣、谢德彪3人均负有产品质量合格之保证义务,其均未恪尽法定义务是本案损害成因,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三者间的内部责任比例确定为5:2:3,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冉小英赔付30431.40元,陈茂宣赔付12172.56元,谢德彪赔付18258.84元。

  昨日,相关当事人前往法院自觉交纳了赔偿款项。 记者徐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