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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拟按需建设经济适用房 看清条件申购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4: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玲记者彭永生)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房管部门将于近期对五城区(含高新区)进行经济适用房需求登记,并将根据需求情况确定全市每年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计划,最大限度满足保障对象的需求。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登记申购经济适用房:1、五城区的正式户口;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家庭年收入低于3.8万元);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
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同时,成都市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套(高层住宅增加10平方米公摊面积)。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以下住房;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以下住房;四人户及以上家庭限购90平方米以下住房。超购面积,不得享受政策优惠,购买人应向政府补交与市场价的差价。(短信代码:408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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