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产品一烧了之无助国民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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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堆积如山的50万条假烟如何销毁,成了近日成都的难题;而在这个难题背后,是数量种类更多、更难处理的假冒品。 过去的办法很简单,堆在空地泼上汽油,一把火就灰飞烟灭了,烧者轻松,观者痛
比起全部销毁,部分拍卖肯定是一种进步。但50万条假烟,要想消除每支的标记,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所以,昨日打进本报热线的一些读者希望廉价拍卖看来是不现实的:如果每支都特殊处理,恐怕比正品贵多了。 但包括假烟在内的许多假冒品,难道不能拍卖就只有销毁一条路吗?比如外包装,如果送到造纸厂,不是纸浆的上好原料吗?可见,罚没品的回收,总是有可能的,关键是有没有一套机制来保证有关人员千方百计回收利用。 据了解,执法部门对于哪些罚没品该如何回收利用是有规定的。但一来这种分类认证很专业,二来执行的成本很高。同时,执法部门烧掉多少与回收多少,与自身的经济利益没有区别。所以目前销毁还是最主要的办法。 平心而论,烧确实是最简单的办法。但我们再细想一下,罚没品既属国有,也就是国民所有。我国是人均资源稀缺的国家,每年罚没的假冒产品据说至少价值几千亿元,为什么不尽量回收再利用呢?国家和人民利益都要求这些罚没品实现更大的价值。 让我们设想一下:假如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引入市场机制,规定从罚没品回收利用中提取一定资金作为执法部门的奖励,在这种机制下,他们对于节约资源回收利用的热情自然会高涨,许多单纯行政管理体制下做不到的事情,也会做到。而这样做最大的受益者,当然还是国家和人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