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航空公司两名机长辞职须赔300万元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5:23 今日早报

  机长跳槽可以 先赔300万元

  这场辞职纠纷引发多个争议话题

  □本报记者 黄淼君

  “我们只想要一个自由打工的权利,没想到这么难!”

  马先生和钟先生是某航空公司的机长,去年年底向公司提出辞职后,遭遇到公司30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昨天,他们的案子终于在省劳动仲裁院审理。庭审后,他们向本报记者述说了这桩巨额赔款案背后的争议焦点。

  焦点一:

  公司合并后是否延续劳动关系

  这两位机长都是1996年进入某航空公司的, 因为职业的特殊性,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约定,当劳动双方一方“消失”后,才能终止合同。

  2003年8月,该航空公司被另外一家航空公司合并了,没有再和他们续签任何劳动合同。2005年12月底,两位机长决定向公司递交辞职书,但却遇到公司的索赔,要求他们每人支付包括违约金、培训费等多个项目在内总额高达300多万元的赔付金。

  “按照当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的约定,我们已经和现在的公司之间存在的只有事实劳动关系。解除这样的劳动关系时,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等费用。”两位机长质疑这笔巨额赔付款。

  专家分析:至今是个法律空白带

  公司合并后,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还能延续?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的有关专家说:“这个问题很有争议,目前正在征求社会意见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也在讨论这个问题。”

  按照法理,应该遵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当公司合并或资产重组后,如果劳动者觉得对未来没有信心,完全可以提出终止原来的劳动合同。但是现行的有关规则,出于保护大多数劳动者的需要,规定用人单位在重组后,不能无故解除原单位劳动者的合同。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就存在了诸多争议。

  “最可行的办法,就是法律规定公司重组后不能和原单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劳动者也有权提出解约,给不同层次的劳动者都留有余地。”

  焦点二:

  服务十年后是否要付培训金

  在这高达300多万的赔付金中,其中92万余元是航空公司要求这两名机长分别支付的培训费用。钟先生说:“如果我接受培训后,马上就跳槽了,那么支付这笔费用是完全应该的,但是我已经为原公司服务10年了,没理由让我支付这笔费用了。”

  钟先生的律师也表示,这笔费用是航空公司为了保持正常营运而支出的费用,现在航空公司向钟先生索要这笔费用,无疑是把公司的营运成本转嫁到劳动者个人身上。

  专家分析:服务期限是主要判断标准

  “培训费用的支付应该在双方的劳动合同里就提前约定了。”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的有关专家说,培训费用应当在违约责任中提前约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约定好服务年限,比如年限是5年,那么如果只服务了3年,就按照提前约定好的比例,分摊到余下的两年中,由劳动者来承担。但是如果达到了服务年限,公司就没有理由索取培训费用了。

  两位机长表示,如果双方无法在仲裁院上达成一致协议,他们还将继续通过法律渠道,为“自由身”而努力。

  ●新闻附件

  机长跳槽热开始于2004年,当年,民航总局对飞行执照(相当于汽车驾驶员的驾驶执照)的发放进行了调整,将地区性飞行执照换发为全国通用飞行驾驶执照,这为飞行员跳槽扫平了障碍,飞行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不同航空公司之间流动。该改革一出,引发了当年的机长跳槽热。

  2004年7月12日,江苏一家航空公司两机长提出辞职,法院最终判决两人分别支付航空公司赔偿款100万元。2004年7月至10月,四川一家航空公司先后有5名飞行员递交辞职报告,5名飞行员的“新东家”承担了他们的“转会费”,其数额均为每人300万元。

  而厦门航空公司机长辞职而引发的巨额赔偿案,最终以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起诉而结案。为厦航代理这起案件的律师表示,根据和解协议,机长罗家宽将向厦航赔偿一笔培训费用,厦航将配合罗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归还他的飞行记录本及航空人员健康记录等档案。据有关人士透露,罗家宽向厦航支付的这笔赔偿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