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起草将向公众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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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6:23 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 刘铮)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19日对外表示,欢迎各团体、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为能源法的制定建言献策,对于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将在起草过程中吸纳和借鉴。 为保障我国能源和经济安全,促进能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办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实施能源法起草的
这次征求意见活动的电话联系方式是:国家能源办战略规划组,(010)88653416、(010)88653413。国家能源办、发展改革委网址分别是:www.chinaenergy.gov.cn、www.ndrc.gov.cn。活动将于5月1日开始,12月1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