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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受害女联合本报寻其他受害者同告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7:03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袁秦 颜乔 实习生 唐洪琼)我市使用“奥美定”隆胸导致胸部大小不一的受害者张女士,前日赴京参加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听证会为自己维权,于昨日凌晨返回重庆。昨日,她不顾旅途疲劳,开始在医院寻找同为“奥美定”受害者的重庆姐妹,一起告状。本报热线966965今日也开通寻找受害女性共同维权。

  守候医院寻其他受害者

  昨日下午,凌晨才乘飞机回到重庆的张女士已在高新区某医院的整形科外守候。张告诉记者,这次赴京虽然没能进入听证会会场为自己维权,但她有信心打赢官司,因为她们受害变形的身体就是最好的证据。

  张称,她听说高新区这家医院整形科的一名医生很出名,许多隆胸失败的姐妹都到他这里来做补救手术,因此她在此守株待兔,尽量多地联合因“奥美定”受害的姐妹,共同维权。最近一段时间,她会一直坚持等下去。

  律师质疑“奥美定”获得审批

  为全国受害女性维权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腾彪律师昨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生产“奥美定”的吉林富华公司曾代理使用乌克兰进口的“英捷尔法勒”作为隆胸填充物,1999年该公司自称研发出新产品“奥美定”,其主要成分和“英捷尔法勒”一样,都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胶。而今年1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监测信息指出,从2002年至2005年,共有161例因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隆胸导致感染、移位等。

  腾彪博士质疑,因为注射“英捷尔法勒”隆胸频频导致不良事件,2003年国家食药监总局明令禁止再使用该产品,而为何与“英捷尔法勒”主要成分一样的“奥美定”还能通过国家食药监局的审批呢?

  博士支招维权证据收集

  腾彪介绍,18日的听证会上,吉林富华公司就国家食药监总局准备做出撤销“奥美定”生产许可证的决定进行辩解,争论的焦点在于导致不良事件的产品“奥美定”是否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该公司认为,其生产的“奥美定”没有质量问题,导致不良事件是由于假冒伪劣、非法行医、医生操作不当引起的。

  腾彪律师建议,想维权的受害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包括医院开出的单据、病历及手术协议等,如果身体出现肿块、变形等,最好拍下照片。

  广州有人索赔成功

  据广州媒体4月10日报道,广州一女子接受一美容中心“英捷尔法勒”假体隆胸手术后,也产生不适的症状。经消费者协会介入,美容中心最终退回刘女士美容款及赔款共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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