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同房“受伤”向第三任老公索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7:03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娟)刚认识一个月,家住成都的6旬翁冯宗君便与同龄的渝中老太田蓉再婚,成为田蓉的第三任老公。婚后田天天泡舞池,冯不满要求离婚。昨日渝中区法院庭审时,田蓉同意离婚,但要求老公赔偿因强行同房抓伤其下身的损失费,共计5500元,并出示照片为证。法院认为,照片无法直接证实系冯所为,遂不予支持。 冯称,2002年6月底两人经介绍认识。婚后冯宗君发现,田蓉每天早出晚归到娱乐场
田老太称,2004月10月底的一天,冯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她拒绝,老公便将她的下身抓伤,导致感染,田出示了一份同年11月2日的病例,记载了她患上妇科病症,并当庭出示被抓伤照片。 冯表示“伤”绝非他所为,决不为此买单。冯称,妻子长期混迹娱乐场所,男性舞伴众多,自己于2004年7月后便与她分房睡,再没有性接触。而在此期间,冯多次看到妻子深更半夜上药。 双方均同意离婚,但赔偿问题却僵持不下。法院审理认为,田蓉仅凭病历、照片无法直接证明抓伤就是冯宗君所为,遂当庭宣判双方离婚,但对女方索赔要求不予支持。田不服,表示将上诉。(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