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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找自尊竟飞车行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7:03 新文化报

  本报四平讯(记者 张林林 陆续 通讯员 刘洋) 为了在女友面前找到“自尊”,家住四平市铁西区的陈某开始想办法弄钱。他买了一辆摩托车,专门飞车抢独行女子的拎包,从2005年12月开始,在四平、梨树两地连续作案多起。4月18日上午,陈某再次伺机作案时落网。

  “我听见摩托车声,心里非常紧张,回头一看,应该就是这个人抢了我的包。”18
日早,梨树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接到被害人刘女士的举报电话,说又碰到了抢她的人。此前,已有6人报案,称有一飞车男子抢走她们的包。

  所长张伟立即调集民警赶到现场,当警车行驶到梨树县地税局门前时,发现一戴着头盔与口罩的骑

摩托车男子,速度很慢,目光专注于单身女性,便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他今年22岁。在陈某的日记中记载,由于找不到工作,他靠花女朋友每月700元工资生活,觉得很没面子,感到压力越来越大,必须找到一种赚钱的方式。

  去年12月,陈某买了一辆摩托车,从今年3月起,陈某分别在四平、梨树两地各作案两起,获得赃款赃物1万多元。目前,陈某因涉嫌抢劫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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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罪的认定范围扩大

  根据我国刑法,抢夺一般处以三年以下的刑罚,最高可判无期;抢劫一般处以三年以上的刑罚,最高可判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扩大了抢劫罪的认定范围,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视为抢劫。

  由于一般情况下被抢者都会有保护自己钱物的举动,都会往回夺,因此,飞车抢劫即使没对被害人造成伤害,也按抢劫罪论处。(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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