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监局要求继续做好干部投资入股煤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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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7:10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实习记者 王璇)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通知鼓励煤矿职工和人民群众继续监督清理纠正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对前期清理纠正工作进行一次复查,同时,抓紧对新列入清理纠正范围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
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撤资撤股不落实的,坚决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