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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76个“老赖”被媒体曝光 欠债最多的达3.8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7:1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王克础

  南宁各级法院与新闻媒体建立“执行曝光台”,定期公布“老赖”名单

  今后,拒不还钱的“老赖”将被送上媒体的“曝光台”。4月
19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以及各县、城区法院公布了第一批“老赖”名单,276家单位和个人榜上有名,其中欠债最多的高达3.8亿多元,少的也有几千元,总标的数十亿元,有的拖欠他人债款已达13年之久。据了解,此后法院还要不定期更新“老赖”名单,让“老赖”无处藏身,直到其主动还债为止。

  欠钱最多3.8亿,欠债最长达13年

  南宁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李秋说,这次公布的名单有国有企业负责人、股份制企业老总和私营企业老板等。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商贸和食品等行业,绝大多数为本地企业,只有几家是外省企业,如果“老赖”再不还债,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

  在此次公布的“老赖”名单中,南宁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创欠款之最,高达3.8亿多元,欠债已达8年之久。据介绍,10多年前,该房地产公司与几家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数亿元,以其开发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可是借款到期后,该公司无法归还欠款,公司所属许多楼盘也成了半拉子工程,留下许多“烂尾楼”。

  另据介绍,南宁市桂侨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则是欠债最长的,该公司一笔394万元的债务,从1993年拖欠至今仍分文未还。南宁市中院表示,在新闻媒体、网上曝光“老赖”的目的是督促其尽快履行债务。

  一家超市债主多,共有70多个债主

  在昨天公布的老赖名单中,广西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有70多个债主,目前未执行标的超过300多万元。

  据南宁市中院执行局蓝副局长介绍,广西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超市,因其向生意伙伴要货物未付款、向别人借款未还等,先后被70多名债主告上南宁市中院及兴宁区法院,共欠债务300多万元,欠款已拖数年。法院判决后,该公司并未主动履行债务。于是,当初告状的70多位债主向法院申请执行。

  只欠几千元,榜上也有名

  “不要以为钱欠得少,就抱着侥幸心理逃债。”李秋称,只要是“老赖”,无论欠钱多少都可能被曝光。法院此次公布的276个“老赖”中,有一家公司只欠了1.5万元,数目不是很大;欠钱最少的个人只欠3000多元,他们拖欠的债务往往涉及医药费或生活费等。

  蓝副局长说,欠钱少的“老赖”影响同样大,因为他们拖欠的债务往往与债权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老赖”名单不定期公布,严重者将被判刑

  李秋介绍,为创造和维护南宁市诚信、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南宁市各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从4月起长期开展执行清案大行动。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将“老赖”名单及欠债数额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其次,还将加强“四查一搜一控”措施,即查“老赖”在银行、房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车管部门的财产,必要时开展搜查措施、边控措施。

  李秋说,为了增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透明度,法院将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行过程,跟踪报道执行案件。被曝光后,只要“老赖”还清欠款,法院会立即将其从“黑名单”上抹去。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对有能力还债,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重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以罚金。

  建立威慑机制,“老赖”不得设立新公司

  据了解,除了曝光之外,对付“老赖”的“利剑”还有不能进行高消费、不得出境及往返港澳等措施。

  蓝副局长认为,一些长期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被曝光后,其声誉肯定要受到影响。法院目前正在建立威慑机制,今后,所有在南宁市各级法院立案被执行的债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案件未了结前不得有以下行为:进行高消费(高消费是指明显超出本市一般生活水平的消费行为,如出入高级酒店、娱乐场所、旅游、佩戴名贵首饰等);出境及往返港澳地区;投资设立新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违反以上规定,一经查证属实,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即对该债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视其情节采取罚款、拘传、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另外,有义务协助法院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协助调查、执行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将予以罚款,并向监察机关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编辑:杨东作者:王克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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