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矿难责任矿主使用女工被处3万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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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1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冷水江市毛易镇东塘煤矿长期非法使用女工下井作业,最终于4月6日导致惨祸发生。4月17日,东塘煤矿矿主苏育田和其当公务员的丈夫在看守所接到了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送来的《劳动监察指令书》和《行政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根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非法使用6名女工下井作业的矿主被处以3万元行政罚款。 “4·6”事故发生后震动了全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
该案发生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迅速成立了由厅长赵湘平任组长的工作组,组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全省展开排查非法使用女工井下作业的专项整治行动。该厅还组织了4个督导组到煤矿比较集中的地区,深入到矿山进行现场督导和监察。赵湘平强调,督导组成员一定要下井下矿,掌握第一手情况,绝不能走过场。 娄底市和冷水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紧急行动起来,4组人员在4月10日-4月13日对本市所有矿山企业使用女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全市所有矿山企业(包括非煤矿山)均停产整顿,矿井均上了锁,并制订了整改措施,每个乡镇都派出干部驻矿参与整改。 谢兴无 李柯夫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