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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多万欠款两日执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4月19日讯“我们是香港丽志贸易公司,虽然本公司与龙口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发生过一起经济纠纷,但是在烟台市委、市政府以及司法部门的督促下,该案件在短短两日之内得到执结,说明贵市有着很好的执法环境,我们的投资有了强大的司法保障,我们心存感激,特写此信,以表谢意。”4月19日,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从香港寄到了烟台市政府,一名港商对一起复杂的执行案件迅速得到执结表示由衷的感谢。

  这名港商名叫陈北英,是香港丽志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5年7月,龙口某食品公司向丽志贸易公司借款3037243元,后来两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烟台市中级法院于2006年2月作出民事调解书,龙口某食品公司必须于2006年3月1日前偿还丽志公司全部借款。然而龙口某食品公司不仅未按约定偿还借款,还私自将法院查封的物品隐匿、转移。心急如焚的陈北英立即于3月21日向烟台市委、市政府以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为群反映了上述情况。烟台市委、市政府对此案高度重视,刘院长立即于当天下午召开了案件协调会,要求一定要派出得力执行法官全力执行此案,坚决维护港商的合法权益。

  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王桂一庭长介绍,调度会后,执行小组在最短的时间调阅了案件材料,并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进行了严密布控。第二天,执行小组赶到龙口,经过对当事人姚某的说服教育,姚某于当天下午向执法人员说出了私自藏匿和转移财产的地点,22日晚上8时,当执法人员陪同陈北英一行看完了抵债的100多吨货物后,揪了多天心的陈北英长舒了一口气。

  3月23日下午,在执行小组的协调下,丽志公司和龙口某食品公司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龙口某食品公司同意偿还所欠丽志公司总款值308万元,丽志公司同意所欠龙口某食品公司的90万元货款从案款总值中扣减,龙口某食品公司应偿还丽志公司218万元。案款已在3月23日执结,其中价值78.32万元的库存草莓脯正在质量鉴定之中,如果鉴定合格,烟台市中院将对其进行变卖,剩余案款将及时交付港商手中。


记 者 张坚栋  通讯员 闫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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