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大学毕业生下基层报考公务员可加分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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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27 今晚报 | |||||||||
新华社成都4月19日电(记者刘大江)为引导和鼓 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四川省近日出台规定:有基 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可获得加分录取的
政策优惠。 记者从四川省人事厅获悉,在招录公务员时,对经四 川省统一组织选拔(招募)到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 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每工作1年,经县级组织、人事 部门考核合格,笔试折合总成绩(即直接进入考试总成绩 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其他加分规 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录用。 四川省还规定,从今年起,全省县级以上机关(不含 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考录公务员,应有不低于三分之一 的考录比例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招考,以后比例将逐年提高。各市州和用人单位制定考录 方案和招考公告时,将按规定,确定招考具有基层工作经 历的高校毕业生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