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内跌跤摔坏信物 “爱情手镯”得到赔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39 沈阳晚报 | |||||||||
刘女士在饭店吃饭不慎摔倒,结果将爱情信物———玉手镯摔成两半。在皇姑区消协的协助下,又气又悔的刘女士最终得到了300元的赔偿。4月10日,记者从消协部门了解到这件事。 近日,消费者刘女士到皇姑区某饭店就餐,吃到中途时,刘女士去了趟卫生间,出来洗完手后,到烘干器处想把手烘干。由于卫生间地砖上有水,刚走两步整个人就结结实实
皇姑区消协在调解中,刘女士称卫生间内铺的本来就是不防滑地砖,而打扫人员没有及时地对地砖上的水给予擦拭,造成地面湿滑而摔倒的。刘女士称对自己的人身伤害不予以追究,但手镯是玉的,并且是“爱情信物”,很有纪念意义,只要求赔偿手镯,提出1000元的赔偿。饭店的负责人称刘女士是具有行为能力的人,摔倒是刘女士自己不小心造成的,跟本店无关,同时对刘女士提出的手镯1000元价格的赔偿不予认可。 皇姑区消协人员认为,该饭店在卫生间附近并没有悬挂各种警示标志,而且地砖上的水也没有及时擦拭,故经营者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对于双方争执不下的手镯价值,皇姑区消协经过多次的当面调解和电话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共识,该饭店赔偿给刘女士手镯款300元。本报记者唐葵阳通讯员黄福光记者电话:133240810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