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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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44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邓晶龙通讯员曲明】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制发了《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该办法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对困难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废止。 下岗、失业补贴各有标准
该《办法》规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是:困难企业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中,已灵活就业或准备灵活就业的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原就业转失业,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 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补贴的标准是:按照单位缴费费率和本市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部分,对比较困难企业补贴40%;困难企业补贴70%;特殊困难企业补贴100%。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对按照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规定费率(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3%),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本市最低缴费基数、医疗保险以个人缴费规定基数计算的缴费部分,补贴三分之一。其中,零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单亲母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补贴三分之二。 享受保险补贴各有条件 下岗职工享受补贴条件:1、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认定的困难企业中,具有本市城镇户口,1984年以前参加工作,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的;2、因生产经营原因下岗3个月以上,企业确无能力安置,本人已经实现灵活就业或准备就业的;3、接受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管理,承诺服从区、街推荐安排的灵活就业岗位或公益性劳动的;4、单位和本人已经参加了本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享受补贴条件:1、本人及其原工作单位曾参加失业保险,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实现灵活就业且进行了就业登记;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4、按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有关规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履行缴费义务。 社会保险补贴到哪儿申请 下岗职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到所属企业领取《大龄下岗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经企业审核盖章后,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失业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进行就业登记后,持《就·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家庭收入说明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该《办法》规定,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结算的方法划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单位缴费扣除社会保险补贴后差额,按月与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同样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结算的方法。 生活条件改变补贴协议自动终止 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协议》自动终止:1、下岗职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转移了社会保险关系的;2、下岗职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或死亡的;3、累计三次无故不服从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派遣,违反《就业服务协议书》规定的;4、下岗职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为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社会保险补贴协议》自动终止:1、已实现稳定就业;2、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超过30日;3、违反《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协议》约定条件的;4、户口迁移到外地、办理退休手续或死亡的;5、人均家庭收入超过补贴享受条件的。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失业后,符合《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