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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政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52 检察日报

  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为民理念与政法工作紧密相关。政法机关应该如何理解执法为民理念的丰富内涵,在工作中如何落实,记者近日就这一问题专访了中政委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茂利。

  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

  记 者:执法为民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孙茂利: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这个理念也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同时,执法为民也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记 者: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对于做好政法工作有什么现实意义?

  孙茂利:长期以来,政法队伍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的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有的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

  

执法为民:政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央政法委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茂利 《长安》杂志社 记者刘军纳摄

  记 者: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孙茂利: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执法为民理念内涵丰富

  记 者:如何理解执法为民的内涵?

  孙茂利:概括说有三方面内容:一切为了人民、走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人权。

  记 者:“一切为了人民”如何落实到政法工作中来?

  孙茂利:一切为了人民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也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要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政法机关要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政法机关还要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企改制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热点和焦点,政法机关必须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记 者:走群众路线在政法工作中应该如何体现呢?

  孙茂利:政法机关走群众路线,首先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其次,政法干警走群众路线,要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

  记 者:结合政法工作,如何理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涵?

  孙茂利:在工作中,政法机关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要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政法机关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

  (下转第二版)

  中央政法委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茂利

  《长安》杂志社

  记者刘军纳摄 政法机关要防止和杜绝乱作为不作为

  记 者:政法机关应该如何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

  孙茂利:对政法机关来说,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实现四个方面的要求:求真务实、甘当公仆、文明执法、清正廉洁。

  记 者:能否谈谈求真务实的具体要求?

  孙茂利: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工作,实实在在地为民谋利,对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些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最切实的保护。

  记 者:文明执法是政法工作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对于树立政法机关的社会形象也有很重要的意义。政法机关应该如何做到文明执法?

  孙茂利: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不增加群众的成本。文明执法,还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对当事人态度要平和,警容风纪要文明,举止有度,仪容整洁。每一位干警都要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记 者:您刚才说到政法机关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有甘当公仆的精神,这应如何理解?

  孙茂利: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是手段,服务才是目的。当然,也不能因为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者不敢管理。对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作为人民公仆,政法干警还应当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要以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先进典型为榜样,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神圣职责。

  记 者: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对政法干警保持清正廉洁有什么重要意义?

  孙茂利: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真正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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