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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今日公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5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九日电 (记者 于晶波) 中国律师收费混乱的局面有望得到改观。国家发改委今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份将于今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的文件规定,律师代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等类案件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该办法,中国律师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除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三类案件外,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
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亦将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办法规定,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由于经济利益驱使等原因,中国律师界乱收费、高收费、私自收费的问题屡禁不止。《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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