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长被害案三被告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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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45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19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甘肃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法院当庭对此案四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丁齐伟、孙培俊、杨大军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蔡毅喆的行为不具备包庇罪构成要件,被当庭宣告无罪。2005年11月16日,曾担任过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甘肃日报》社社长的石星光在家中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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