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安“大锅”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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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59 沈阳晚报 | |||||||||||
“居民楼扣大锅”是指自家在居民楼上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此国家有明文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但4月19日,记者在和平区的西塔地区和皇姑区的一些小区内看到,私自安装这些设施的现象相当严重。据一位姓苗的居民介绍,半年前他家的小区只有一家安装,但到了4月份,整个楼就有十多家私自安装了“大锅”。
按有关法规,要没收其接收设施,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下罚款。图片中心记者王大局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