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星光被害案兰州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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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59 金羊网-新快报 | |||||||||
一审判处三名被告死刑 据新华社电昨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甘肃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法院当庭对此案四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2005年11月16日12时30分,兰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兰州市城关区某家
兰州中院依法判处丁齐伟、杨大军、孙培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蔡毅喆的行为不具备包庇罪构成要件,被当庭宣告无罪。另外,法庭对受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进行了宣判。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