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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两新政缓解“看病贵”●医保药品新增782种,大病患者受益最多●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总额控制,小病大治受遏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0:3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金勇报道昨日从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最近对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作出调整,医保药品范围扩大,部分自理药品进入公费药品范围,于4月25日执行。同时调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由定额结算改为总额预付。

  这两项举措将大大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和缓解看病贵等医患矛盾。

  据介绍,调整后的药品目录通用名增加到2378种,比原来增加782种。其中甲类即全公费药品523种,新增45只,增加9%,乙类即部分公费新增737只,增加67%。

  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后,老百姓将得益不少。尤其是一些患重大疾病如肾移植、肿瘤等病人获益最多。据劳动局有关人士介绍,原来这些病人需要部分自费的药品,此次调整后纳入全公费,比如器官移植病人长期服用的抗排异药环孢素等。以前由病人全自费的价格昂贵的抗肿瘤药福莫司汀、尼莫司汀、紫杉醇等这次也纳入部分公费,个人自理40%。另据了解,考虑到患者的用药习惯,以及不增加病人的负担,这次进入新目录中的原目录药品原则上自理比例不变。

  针对目前市民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整2006年度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确定总额控制指标。据介绍,以前的定额结算办法已采用9年,不少病人反映,有些医院把定额分解到医疗科室和病人身上,为“套定额”,出现小病大治,不该住院的住院,推诿住院重病人等情况,定额用完后,医院还滥用自费药,造成病人负担加重,投诉增多,医患矛盾增加。为改变这种状况,这次调整为总额预付制,即确定各定点医院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指标,医疗机构每月按照病人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与市统筹医疗结算。为控制医院滥用自费药,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实行控制。

  采用总额预付制旨在积极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因病施治,实行总额控制、按月结付、超支分担、节余留成的办法。据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已下发文件到各医疗机构,明确规定,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规定,不得将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指标分解到医务人员或参保人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诿病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据悉: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将出台一系列缓解看病贵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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