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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清欠,不可轻言"收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0:40 广西新闻网

  《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现国务院确定的用3年时间解决清欠工作目标(据《经济时报》4月19日报道)。

  《经济日报》在刊登解决拖欠工程款这篇报道时,用的标题是《解决拖欠工程款:三年清欠,今年“收官”》。是的,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用3年的时间解决工程拖欠款,今年是2006年,
按照预期目标,今年是清欠工作“收官”之年。但笔者认为,清欠,不可轻言“收官”。

  不可否认,当前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的“根源”并没有完全清除,“前清后欠”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建设市场的管理混乱无序,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频频上马。有的建设单位信用意识淡薄,“拖欠有理、拖欠有利”之风盛行,甚至把拖欠工程款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

  对于当前全国清欠工作现状,建设部副部长黄卫曾坦言说:部分地区政府项目清欠进度滞后,社会项目清欠难度较大。所以,在拖欠工程款现象没有根本扭转的大背景下,全国清欠工作不能轻易言“收官”。相反,笔者认为,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3年的“清欠风暴”,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这个成果,只是清欠工作的开始,而非结束。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工程担保制度,用法律制度扎起“篱笆”防范拖欠;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还要再接再厉,加强责任心,创新监管办法,在清欠工作上下真功夫,不能因为“3年清理期限”而麻痹大意,放松监管。编辑:黄皓作者: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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