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校车管理规定 同时具备四条件才能开校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1:2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在春暖花开学校组织学生春游之际,一项严格管理校车的规定,昨天(4月19日)由省公安厅和教育厅联合出台。这项规定要求,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的驾驶员才有资格开校车,即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未受过刑事处罚。 据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校车是指学校包括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自备、承
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向当地交管部门报告校车行经路线和停靠站点,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交管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人情况后方可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