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患病缺勤学校要查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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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2:0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明、实习生张文报道:19日,江西省卫生厅发布消息称,根据卫生部、教育部近日制定的《学校和托 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今后,学校和托幼机构将按要求建立学生晨检、患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据了解,按规范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 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纪录的,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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