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乐福出售假LV包一审被判赔偿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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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2:17 新闻晚报 | |||||||||
为了3只假LV包,家乐福付出了30万元的代价。今天上午,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诉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家乐福超市必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同时还要接受法庭的司法建议,接受行业整改。据悉,这也是LV第一次在上海维权获胜的案件。 三只包均存在侵权
今天上午,二中院院长沈志先在宣判该案件时指出,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诉至法庭的3款LV包经审理、对比和合理观察,均存在相同和相似的事实。 而根据原告公司的品牌和知名度,被告作为一家中外合资的大型超市,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而且双方均是有法国背景的企业,被告应该知道原告商标品牌,其不知情的辩词不予采信。 尽管家乐福超市不是侵权商品的制造者,但是主观上存在明显疏忽及侵权行为。因此,家乐福必须停止侵权行为。 赔偿30万于法有据 根据本案的证据显示,虽然家乐福方面称一共进货了40只,只售出3只侵权的LV包,但是此证据难以证明侵权的数量。 原告作为世界知名的品牌,其正品包售价8950元,与家乐福的49.9元的促销价显然存在巨大的差距。家乐福的销售行为给原告的注册商标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但是,目前原告的损失和被告的获利都难以确定,根据法庭调查及相关法律,判决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30万元人民币。 司法建议超市整顿 昨天原被告双方均只派了律师前往听取判决,法庭宣判后,审判长还对家乐福提出司法建议。指出家乐福作为一家大型中外合资连锁超市,发生此类侵权事件实不应该,故应高度重视。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意识,从领导到员工都要加强商标法的学习,严格规范商品进货流程,明确商品有合法来源,并建议增设商品复核手续。 同时,此司法建议还将抄送上海经委、连锁行业协会,督促其整改,并促进全行业举一反三,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 ■事件回放 家乐福超市销售的廉价女包和“LV”女包极其相似,为此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将家乐福超市经营者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告进法院,索赔50万元。 晚报记者 任国强现场图片 作者:□晚报记者 王凤梅报道 相关报道:北京秀水街销售5大假名牌被判赔偿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