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发错,农户受损 和县法院主持公道跨省护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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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2: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巢湖讯巢湖市和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近日不远千里赶到郑州市,为本县132户农民执行时隔两年之久的种子纠纷案件,并为他们挽回了11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2004年,和县历阳镇城北行政村唐兴贵等132户农民,从和县瓜菜种子开发中心购买了“金美丽”甜瓜种子。当时因种子供货方郑州市丰源西瓜蔬菜研究所在发货时,误将其他瓜种发给和县,从而导致了唐兴贵等132户农民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后来,唐兴
和县人民法院在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后,132户农民申请和县法院对此案进行执行。近日,和县法院执行人员特地赶到河南省郑州市,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执行这一判决。经过耐心说服,被执行人当场与申请人达成了协议,除用部分货款折扣赔偿款29765元外,余款全部一次性付清。 (柯杨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