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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医疗服务内容、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4:1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服务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本人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优惠证或特困残疾人优惠证者。主要服务范围是一般常见病等基本医疗服务(特殊病例经医院批准,可参照惠民医疗服务有关政策执行)。

  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执行“三免、四减、三优惠”。三免为:免收院内会诊费、远程会诊费、一般物理降温费或空调降温费;四减为:床位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如CT、MRI等
)、基本手术费、护理费等均减20%;三优惠为:一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病人,相关费用按照一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二是使用乙类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原零售价基础上优惠10%,让利于患者;三是因病致贫的特困患者视实际情况,由个人申请,在获得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提供50%以上预计医疗费用的救助基础上,经医院批准,给予更大的医疗服务优惠。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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