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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5:14 深圳晚报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近日出台《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这个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
讼案件的申诉。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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