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告业务员在岗三年侵吞2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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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5: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三水法院公开审理区电视台一广告业务员贪污案 本报佛山讯三水广播电视局电视台广告部业务员曾莉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产26.15万元。前天,三水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11位省、市、区人大代表旁听了该案。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曾莉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担任三水广播电视局电视台广告部业务员的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产26.15万元,其中,侵吞本应用于广告业务开支的劳务费25.4万元,此外她还将用于自己车辆装饰的发票在单位报账,骗取单位公款7500元。(姚建国陈美华)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