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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与消防局推行并联行政审批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23:35 锦州日报

  本报讯许明岩、倪宇晖、记者徐凌霄报道:日前,市规划管理局与市消防局推出了并联行政审批机制,推行“阳光审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此举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民和开发建设单位。

  据悉,并联行政审批机制是对报批的涉及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的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制度重点在三个方面实行并联审批。一是联合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对修建项目,市
规划设计研究院要及时、主动会同消防局进行现场勘察,并在当日拿出具体意见;消防局参与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出具书面消防选址现场核查意见。二是联合审批给水管网工程。城市给水“一次网”工程审批中,规划管理局根据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取得消防书面审核意见,并对市政消防栓、消防水鹤的设置提出规划要求;消防局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及时出具消防审核意见,并根据消防要求和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严格防控市政消防栓、消防水鹤的位置和数量。三是联合审批消防站规划用地。消防局及时向规划管理局提供消防规划,规划管理局则依据消防规划严格审定和控制消防站的选址。

  市规划管理局与市消防局还商定,要共同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合力推行“阳光审批”,积极转变行政职能,进一步规范规划、消防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实行并联审批后,涉及规划、消防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在原来基础上缩短了4个工作日,真正实现了以最短的时限、最优的质量,办理好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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