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病房昨日“低调”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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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0:00 东南早报 | |||||||||
首日均未接到符合条件的病人早报讯(记者黄毅辉)既没有开辟专门的惠民病床区,也没有在显眼处挂出“惠民病床”的标志,备受市民关注的惠民病床昨日“悄悄”地在厦门市1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投入使用。 记者了解到,此前已有部分医院的惠民病床提前投入运作,但均没有接收到符合条件的病人。记者调查了厦门市第一医院、厦大附属中山医院等几家大医院的惠民病床首日接
记者从厦门市第一医院获悉,该院开设惠民病床的数量与该院特需病房的床位数对等(目前该院特需病床为40余张),特殊情况下将适当增加惠民病床数量。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惠民病床放在该院金榜分部,将根据困难人群的需求进行调整。厦门市中医院的惠民病床将在新院搬迁完毕后投入使用。厦门市第二医院信息部在原智能就诊收费系统中添加“惠民病床”条目,住院处确认之后,系统便会按照“三免”、“四减”、“三优惠”标准自动结算费用。厦门市仙岳医院的惠民病床将“四减”扩大到“十二减”。思明区医院则要看市场需求来调整床位。 记者从厦门市卫生局了解到,为了避免受助者遭遇歧视、保护患者隐私,医院没有开辟专门的惠民病床区,也没有挂出“惠民病床”的标志,而是在各个科室规划出一定数量的病床,和普通病床一起管理。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到医院医务科申请享受惠民病床待遇,入院后和普通病人住在一起,费用则按惠民病床的标准收取。相关链接■惠民病床服务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本人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优惠证或特困残疾人优惠证者。主要服务范围是一般常见病等基本医疗服务(特殊病例经医院批准,可参照惠民医疗服务有关政策执行)。 ■惠民病床优惠措施 执行“三免”、“四减”、“三优惠”,即免收院内会诊费、远程会诊费、一般物理降温费或空调降温费;床位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如CT、MRI等)、基本手术费、护理费等均减20%;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病人,相关费用按照一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使用乙类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原零售价基础上优惠10%,因病致贫的特困患者视实际情况,由个人申请,在获得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提供50%以上预计医疗费用的救助基础上,经医院批准,给予更大的医疗服务优惠。 ■部分医院惠民病床数 厦门市第一医院:40张;厦大附属中山医院:20张;厦门市中医院:68张;厦门仙岳医院:15张;思明区医院:16张;湖里区医院:10张;厦门市第二医院:35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