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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提醒中国游客赴欧莫穿假名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1:5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高昂)国家旅游局昨天就我国赴欧游客穿戴假名牌被罚一事表态,提醒中国赴欧洲旅游的游客不要穿着、携带或购买假冒名牌物品。法国驻华使馆也表示,此举并非针对中国游客。此前,中国游客在法国机场曾因穿戴假名牌受到罚款处罚。

  国家旅游局表示,我国赴欧旅游公民因穿戴假名牌而受到处罚的事件曾有发生,这是因为部分欧洲国家制定了针对入境游客穿着、携带假名牌的处罚办法和法规,为了避免不
必要的麻烦,中国游客赴欧洲旅游不要穿着、携带或者购买假冒名牌物品。

  法国驻华大使馆昨天也就此事发表声明称,法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制售假冒商品是违法行为,海关有权进行查处。此外,法国政府完全禁止进出口假冒名牌商品,不论这些商品源自哪里。为了更好地执行这一政策,授权法国海关人员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和鉴别,如确认为假冒商品可以立即没收。若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穿着、携带者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假冒商品实际价值的一至两倍。

  声明进一步表示,该规定不仅适用于商业目的的假冒产品走私,也适用于各国游客在私人行李中携带以及身上穿着的假冒名牌商品,即禁止游客个人携带此类物品入境。

  声明最后指出,该规定对法国游客和外国游客一视同仁。

  据悉,从今年4月3日起,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发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打击假冒名牌商品的宣传活动,以警告和动员消费者不要购买假冒产品。在此背景下,法国机场海关的相关检查也加大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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