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危房汛前翻建挑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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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2:00 新京报 | |||||||||
重点地片房屋将建雨中巡查制度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昨日,北京市建委下发2006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委要求,要建立雨中重点地片房屋的巡查制度,对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锁门户、拒查户及老旧危破平房、中式旧楼、加气块简易楼及征而未拆等重点地区、重点房屋,要组织复查。
通知强调,在检查房屋的过程中,对楼房的水漏管、共用天线、避雷设施和顶层广告牌等也应进行检查。6月底前,完成严重破损、危险房屋的翻建挑顶。期限内不能完成的,应采取支顶、加固或动员住户迁出等安全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