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传销案头目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2:02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日前对轰动全国的玛雅传销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应有的处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玛雅传销案头目赵德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判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金300万元人民币。黄朝君、赵德光、赵艳梅、黄洋等4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玛雅传销案之所以引起全国关注,是因为涉及人数之多,覆盖面之广,影响之大,
具体而言,鼓吹参加者只要投资288元入门费,购买玛雅生物霖1份,半年后就可获利1060元,同时,获得营业员资格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而且发展“下线”越多,得到“红利”就越多。一时,想发财者趋之若鹜。 公安部门用了近半年时间,经过周密侦查,去年4月18日,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对玛雅公司南宁总部进行查封。传销头目、玛雅公司总经理赵德强被依法逮捕,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玛雅传销窝点被陆续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