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要自查产品条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2:16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见习记者张曦)近日,中国保监会发文,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于近期对所有在售产品条款、费率进行自查自纠。 据了解,此次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应系统梳理所有在售产品,严格检查条款、费率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在售产品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显失公平,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条款设
据悉,各保险公司的自查自纠工作联络人,应于2006年4月20日前报送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南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人士认为,保险条款是体现保险产品价值的根本,不但监管部门在加大检查力度,保险公司本身也在自查,如重大疾病险这一险种,很多保险公司都在完善产品条款,以减少运营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