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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后自首无人信 找到受害者再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2:17 海峡都市报

  N据《南国早报》

  本报讯 在南宁市,一名男子对一名流浪女实施强暴后,后悔莫及。作案后的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跑到派出所自首。民警们不相信真有其事,把他劝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该男子四处寻找受害女子,然后拉上她再次自首。

  今年24岁的王某是外省人,在南宁以捡废品回收为生。去年11月的一天,王某在南宁某超市前的草坪上发现一名年轻女子独坐那里,过去搭讪未果,心有不甘的王某趁机将该女子身旁的两袋衣服等生活用品偷走。十多天后,王某再次在那个草坪上看到那名女子。酒后的王某起了歹意。他告诉那女子是他拿了她的东西,并称要带她去取回东西。女子边走边警告王某:“你敢骗我,我就报警!”王某把她骗到一树丛深处后实施强暴。

  王某酒醒后,越想越后悔。第二天一大早,他来到南宁市公安局永新派出所投案自首。由于他无法说出那名女子的年龄、姓名、住址,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案的发生,派出所的民警好言把他劝走了。见民警不相信自己,王某来到那个草坪找到了那名受害女子。说服了那名女子之后,他们两人一起来到了永新派出所。民警马上对这起强奸案进行了调查,证实王某确实实施了强奸行为,而受害者才18岁,是一名父母双亡的孤女。

  今年3月24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犯了强奸罪,但因悔罪态度恳切,又主动寻找到被害人,并协助警方侦查,所以依法对王某从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10个月。一审判决后,王某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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