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转”不能当避孕套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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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3:11 深圳商报 | |||||||||
“二人转”不能当避孕套商标 广西百色一女士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新华社南宁4月20日电】广西百色市的黄女士以“二人转”名称申请注册避孕套等多类商品商标名。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一度引起轩然大波。日前这一事件有了新进
申请被驳回的理由是,“二人转”是一种艺术形式,用于避孕套等指定商品作商标易产生社会不良影响。4月17日,黄女士又向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一份“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2004年年初,黄女士在看电视播放的东北“二人转”时,突发奇想。随后,她到南宁市一家商标事务所,要求申请“二人转”为避孕套、按摩器械、非化学避孕用具、子宫帽、婴儿奶瓶等10类商品的商标名。2006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根据法定程序将“二人转”商标进行公示,立即引起强烈反响。反对者主要认为,以“二人转”名称作为避孕套商标,是在亵渎文化。 黄女士说,之所以提出申请复审,是因为她在收到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驳回通知书》后,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像“刘三姐”这样具有民族文化色彩的名称,已被成功注册为“奶嘴、避孕用品”等商品商标名。花了半个月时间咨询及收集相关材料后,黄女士再次委托商标事务所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复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