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传销案头目领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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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日前对轰动全国的玛雅传销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应有的处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玛雅传销案头目赵德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判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金300万元人民币。黄朝君、赵德光、赵艳梅、黄洋等4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玛雅传销案之所以引起全国关注,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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