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使馆: 罚假名牌并非只针对中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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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4: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本报北京专电(记者 刘戈)携带假冒名牌赴欧将受惩的消息越来越引人关注。昨天下午,法国驻华大使馆在给本报的书面声明中称,禁止游客个人携带假冒名牌入境是对法国游客和外国游客一视同仁的做法,并非仅仅针对中国人。稍后,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欧洲国家查处华人携带假冒名牌入境案早有先例。该局并告诫国内赴欧游客,不要穿着、携带
法国驻华大使馆在声明中称,法国规定制售假冒商品是违法行为,海关有权进行查处。法国完全禁止进出口假冒名牌商品,不论这些商品源自哪里。为了更好地执行这一政策,海关人员有权行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和鉴别,如确认为假冒商品可以立即没收。根据情况,法国海关法令规定除没收涉嫌假冒名牌的商品外,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假冒商品实际价值的一至两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