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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厅相关负责人做客都市报详解就业再就业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5:0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魏曦 通讯员 张穗华 江树生 实习生 马庆圆)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失业保险和就业处处长高忻、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皮广洲等做客本报。清晨9时起,电话就热得“发烫”。3个小时内,共有60多名读者打进电话,咨询再就业政策。

  再就业优惠证全省通用

  恩施州李先生:原来在恩施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现在武汉经营副食店,优惠证有没有用?

  高忻:《再就业优惠证》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免费发放,全省范围内适用。

  洪山区严先生:2003年从集体企业下岗,一次性领取2万元,可否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皮广洲: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以及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仍未再就业的城镇其他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可以办理。

  就业援助对象有啥待遇

  江岸区肖先生:我家有两人失业,我担任社区安保员已经4年,请问有哪些优惠政策?

  高忻:湖北省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下岗失业两人以上的家庭及“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援助对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供岗位补贴。

  江汉区伍女士:“4050”人员如何解释?

  高忻:“4050”人员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由各地确定,最晚至2007年底。

  零就业家庭怎么申请

  江汉区李女士:夫妻双双下岗,想找份工作或开个副食店,有没有什么帮扶政策?

  皮广洲:湖北省今年确立目标,对现有“零就业”家庭,年底前至少实现一人就业。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失业证明等材料,在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未设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受理并核实,直接报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确认。

  农民进城务工有哪些优惠

  新洲区李先生:在武昌区打工,请问农民工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皮广洲:劳动保障部正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对农民工开展职业培训,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进城农民工应提供免费职介服务。有关部门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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