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杀亿万富翁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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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5:11 新京报 | |||||||||
7凶手中三人被包头中院判处死刑,两人死缓 本报综合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亿万富翁林平,为了独吞卖煤矿的财富,雇佣多名杀手,将另一名亿万富翁周锦新用刀砍死。昨日下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七名被告人中有三人被判死刑,两人被判死缓,还有两人被判无期徒刑。
林平(另案处理)因与被害人周锦新发生纠纷,收买赵伟锋等七人,于2005年4月29日,将周锦新杀死。 包头中院同时判处原告获赔28.43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