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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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5:57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20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亿万富翁林平因煤矿生意纠纷,雇佣多名杀手将另一名亿万富翁周锦新用刀砍死案,经过35天的休庭,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进行了一审宣判,7名涉案人员中,饶海军、刘小兵、刘云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光远、曾昭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赵伟峰、丛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法院还依法判处7名罪犯附带民事赔偿,各类赔偿费用共计人民币2843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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