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谋杀亿万富翁 7名杀手一审获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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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6: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亿万富翁林平因煤矿生意纠纷,雇佣多名杀手将另一名亿万富翁周锦新用刀砍死案,经过35天的休庭,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进行了一审宣判,7名涉案人员中有3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查明,林平(在逃)与被害人周锦新就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棋盘井煤矿的产权
2005年4月29日晚上9时45分,曾昭明等人跟踪周锦新到包头市某酒吧,乘周锦新在酒吧门口打电话之机,在曾昭明上前确认是周锦新的情况下,饶海军冲上前去用菜刀猛砍周的左腿,周欲倒地时,刘云国、张光远、金保杰冲上去用菜刀在周锦新背部、腰部猛砍数刀后逃离现场。周锦新因大出血而死亡。 一审法院依法宣判,7名被告人均犯故意杀人罪,饶海军、刘小兵、刘云国判处死刑;张光远、曾昭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赵伟峰、丛森判处无期徒刑。一审法院还依法判处7名罪犯附带民事赔偿,各类赔偿费用共计人民币28.4万元。 受害人周锦新的妻子对赵伟峰的量刑和民事赔偿数额判决表示异议,不服一审法院对赵的无期徒刑判决,准备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