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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把“撒手锏”保护知识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6: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渝法院系统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人的判赔力度

  4月26日是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5年以来该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相关情况。据悉,去年该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同比上升46.85%,比例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法院加大了对侵权损害赔偿的判赔力度,赔偿数额较大幅度的提高,有效地触击了侵权人的“灵魂”。

  知识产权案件上升46.85%

  据市高院副院长刘竹梅介绍,2005年,重庆高、中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10件,同比上升46.85%,涉及诉讼标的额10593.926万元。“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是与重庆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度发展相匹配的,与其他民事案件数量基本持平、略有浮动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

  与重庆的产业结构等相关联,该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较多地分布于摩托车制造、医药等行业,其中涉及类别又以专利方面的知识产权争议最多,其次是涉及餐饮娱乐业的商标纠纷、文化领域的著作权纠纷等。

  对侵权人加大判赔力度

  “诉前临时措施”成为制裁侵权的“撒手锏”之一。据介绍,该项措施是指当权利人发现有单位或个人涉嫌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严重危及自身经济利益和社会评价时,在提起诉讼前,请求法院及时对侵权人采取“严禁生产、销售”的临时措施,以将权利人的损失降至最低。此外,法院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遵循权利人得到的赔偿应足以弥补其遭受损失的原则,较大幅度地加大了判赔力度,使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有所提高。

  案件审理情况上网查询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对当事双方利益影响巨大,为保证此类案件审判的公正、公开、公平,进一步接受社会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市高院民三庭负责人昨日承诺,从今年起,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文书一律网上公开发布。公众可以登录中国法院网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或者重庆法院网查阅,并可通过审判监督等多种方式“挑刺”。记者徐建

  相关案例

  丈夫职务发明报酬遗孀继承

  本报讯(记者徐建)昨日,重庆市高院披露了该市首例专利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的终审结果。经过近3年维权诉讼,65岁的石孝冰老人不仅为过世的丈夫讨回了应得的报酬,也为自己争得了对这笔报酬的继承权。

  石孝冰的丈夫叫陈前,生前是重庆长江涂装机械厂的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是实用新型专利“柱式回转喷头”的设计人。法院委托审计报告表明:1999年3月4日-2003年8月11日,该厂生产该专利产品的税后利润为121万余元;2004年-2009年,该产品根据评估将有近298万元的税后利润。该厂于2004年放弃了该项专利权。

  2003年5月10日,陈前跳楼自杀。事后,石孝冰及一双儿女提起诉讼,要求厂方支付专利报酬。厂方认为,专利所有人是工厂而不是陈前,职务发明设计人的报酬不能由其亲属继承,遂拒绝支付任何报酬。

  市高院审理后认为,陈生前依法享有向专利权人要求获得专利实施报酬的权利,其生前应取得而尚未取得的报酬属于其遗产,应由其继承人继承。陈死亡后,因专利权人继续实施专利而获得的报酬,属于其财产权利,也可继承。且以法院委托审计报告中所认定的1999年至2003年厂方实施涉讼专利的税后净利为提取报酬的基础,按2%提取报酬,累计计算3年;按10%提取报酬,累计计算2年。扣除厂方已支付费用,法院最终判决厂方支付石孝冰专利实施报酬7494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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