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不如撞死? 交通肇事者陷入法律道德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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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6:2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中国青年报》 当前,因为惧怕巨额赔款,少数车祸肇事者陷入了一个道德误区:“撞伤要赔一辈子,不如撞死赔一次。” 这些司机最想逃脱的无非是经济惩罚。面临可能到来的巨额赔偿,他们没有勇气主动承担责任。事实上,随着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出台,车主因交通事故承担的经济压力已经大为减轻。如果将强制险与商业险配套使用,保费金额越高,车主遭受的损失就越
法律意识的淡薄让人们的道德意识沦丧在车轮之下,一名出租车司机甚至还算了一笔账:撞伤了孩子,你花的钱绝对可以供这个上小学的孩子考博士了;撞伤了老人,赡养老人的义务全权交给你,老人以后有个好歹,也会被认作车祸留下的后遗症;不如撞死了,一次性赔清,省得家属纠缠。 这名司机的体会是:不仅要做“马路杀手”,还要做“马路追魂手”。这种缺乏基本法律常识的观点,却一直在有车族当中流传。 当车主从“马路杀手”堕落为“马路追魂手”的时候,真正能对他们起到威慑作用的,就是严厉的刑法。一个公正的法律天平,肩负着拯救车祸中的道德迷失者的艰巨任务。而在道德层面上,泯灭的人性又岂是法律能够拯救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