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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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6: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日宣布,从今年起到2008年,用3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力争使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在这三年间,我国将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并要求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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