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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游客游香港被强制购物因购物少导游竟怠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6:5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每人只有购物消费达到2000元人民币,晚上才给安排食宿。”长春市民耿先生日前和妻子报名参加了长春市中国旅行社组织的11日游,称在香港旅游的三天期间受到了极大的侮辱,而且此后在珠海一些旅游景点购物时,导游还介绍假冒产品。目前,长春市旅游局已受理此事。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港澳游强制购物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游客在报名低价旅游团时更应格外注意。

  游客:因强制购物僵持五小时

  2月25日,耿先生报名参加了长春市中国旅行社组织的11日游,按照合同安排,旅游期间将在香港停留三天。“当时向旅行社咨询的时候,旅行社告诉我们这个团是精华团,走的时候我们还特意问了,有没有强制购物的事情,旅行社的人说买不买自愿,结果我们这20多个人到了香港就被‘扣留’了。”

  耿先生告诉记者,在香港游玩的第二天,导游带他们去珠宝店购物。“我们大多数人对购物没有太大兴趣,所以很快就回到了旅游大巴上。”没想到,这时候香港导游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一再地催促耿先生他们再去买点东西,但遭到了所有游客的拒绝。游客认为,旅游合同上是精华团,不是购物团,已经交纳了食宿费,而且还给了小费。

  但香港导游告诉他们,这个团是购物团,游客没有交纳任何团费。每位游客必须消费2000元,导游才能够安排食宿,而且拒绝带游客到下一景点。并且还威胁游客若不听从他的劝告,导游不能保证游客的安全,因此双方在车上僵持了五个多小时。于是车上的游客向香港旅游消费协会投诉。经过旅游消费协会协调,更换了一个导游,直到15时才吃上中午饭。日前,耿先生找到长春市中国旅行社光明办事处,但工作人员表示只能口头道歉,不能予以赔偿,于是耿先生昨天来到长春市旅游局进行投诉。

  国旅:表示尽快调查此事

  记者随后来到长春市中国旅行社,一位张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尽快调查此事。记者在旅游合同上看到,耿先生参加的是散客团,两人报价只有6920元,其中已经包含了港澳段的自费和小费。而在宣传单上看到,香港、澳门、海南、广州、深圳、珠海4飞11日游标明为精华团,其中第二天和第三天在香港游玩,上面标注着游玩期间包括三餐。

  旅游局:低价团强制购物频发

  目前,长春市旅游局受理了此事。长春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赵若营介绍,“零团费”和“负团费”一直是旅游部门重点打击对象,目前港澳游强制购物情况时有发生,尤其在一些从沈阳出发的散客团十分严重,长春团发生此类事件较少。他告诉记者:“从宣传单上看,虽然11天内游客要游览香港、澳门、海南、广州、深圳、珠海等六个城市,还要搭乘4次飞机,但每人费用只有3460元,价格明显过低。”据他估计,该线路的正常价格大约在6000元左右。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按照《吉林省国内旅游合同(特别告知)》规定,旅游者有权拒绝强迫购物、超合同约定购物行程,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此外,因旅行社过失,导致旅游开始后形成延误,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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