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传销案头目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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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6:5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南宁4月20日电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日前对玛雅传销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应有的处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玛雅传销案头目赵德强有期徒刑5年,判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金300万元人民币。据查,全国除西藏、台湾外,30个省区市50余万人相继卷入“玛雅骗局”,累计销售玛雅生物霖营养液480多万盒(瓶),玛雅公司收取入门费近两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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